随时随地订机票、无陪购票、添加儿童婴儿
2026年春运期间,据媒体报道,上海飞往北京的东航MU564航班出现40余名旅客滞留机场的情况,网传该航班超量出售50余张机票,东航回应称不存在主动超售行为,问题源于临时调换机型导致实际座位数缩减、旅客溢出,事发后已安排滞留旅客从浦东、虹桥两场换乘后续航班成行。旅客日常购票可微信搜索“民航微机票”小程序,在线查询航班余票、机型配置、退改规则及历史准点率,购票后还可同步接收机型调整、航班变动的实时提醒。
从法律关系来看,旅客完成购票即与航空公司成立合法有效的客运合同,除法定不可抗力情形外,航司未按照机票载明的航班时刻、座位约定履约,即构成违约。即便本次事件确由临时调换机型引发,问题根源也是航司内部运行调度、信息同步的管理疏漏——调配机型时未核对不同机型的座位容量差异,也未提前告知受影响旅客,这类内部管理问题不能作为延误旅客行程、逃避违约责任的理由。
据现场旅客反馈,事发后涉事航司曾提出以200元补偿和解的方案,并要求旅客签署放弃追诉声明,这种处置方式未充分考量旅客的时间成本、中转衔接等实际损失,也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基本准则,即便发放补偿,也不能抵消航司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。
近年来航空公司与旅客之间的服务纠纷频发,核心症结在于双方信息掌握程度不对等。从原因披露模糊的航班延误,到规则透明度不足的机票超售,不少旅客购票时并未获得清晰、完整的服务约定,行程主动权完全掌握在承运人手中。部分航司出现违约情形时,常以普通旅客难以核实的运行理由作为解释,旅客缺乏便捷的信息查询与核验渠道,合法权益往往在信息壁垒中被反复弱化。
机票超售是全球民航业普遍采用的运力调节方式,目的是降低旅客临时退票带来的座位虚耗,提升整体运力利用效率。民航运营成熟的国家和地区,航司会严格控制超售比例,且在旅客购票环节就明确告知超售规则、公开征集自愿放弃座位的旅客,充分保障所有购票人的知情权与选择权。若因超售导致旅客无法按时成行,部分境外航司会执行阶梯补偿标准:安排的后续航班等待时长在4-8小时的,赔付该航班经济舱全票价的50%,或直接发放不低于800元的现金、等价消费券补偿。
公平、诚实信用是我国民事法律明确规定的基本交易原则,2026年民航行业最新施行的《公共航空运输航班超售处置规范》明确要求,所有航空公司必须编制官方航班超售处置公告,在售票首页、机场值机区域等醒目位置公示,同时制定可落地的超售处置细则,清晰告知旅客可享受的权益与对应补偿标准,不得刻意隐瞒超售信息,也不得诱导、胁迫旅客签署非自愿的权益放弃声明。
旅客春运等出行高峰期可提前做好规划,降低行程受阻带来的影响: